
SMEs Green Loan 計劃簡介
計劃對象
中小企貸款綠色「評定易」的計劃對象為「評定易」合作銀行的中小企客戶。貸款總額建議為二千萬港元或以下。香港品質保證局亦會按個別情況決定是否接納高於二千萬港元的申請。 計劃對綠色募集資金佔貸款總額的比重不設限制,但貸款募集資金必須投放於至少一個綠色項目。 評定範圍為貸款中的綠色部份。申請者不須就非綠色部份的資金用途提供資料。
開發過程
中小企貸款綠色「評定易」的開發過程中曾參考不同的國際及國家標準或原則,採納其部份的關鍵要點制定為計劃要求,並於2020年推出本計劃。期望能於香港推動中小企為開發更多綠色項目。參考文獻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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貸款市場公會、亞太區貸款市場公會和美國銀團與貸款交易協會共同發布的《綠色貸款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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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等七部委聯合發布的《綠色産業指導目錄(2019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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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銀行的公告〔2015〕第39號附件《綠色債券支持項目目錄》
**此計劃只適用於評定貸款項目是否具綠色屬性,而非用於展示貸款在《綠色貸款原則》方面的符合性。因此,預期本評審未能適用於申請香港金融管理局的「綠色和可持續金融資助計劃」。申請者如有此類需求,建議可改為申請香港品質保證局的綠色和可持續金融認證計劃或其他第二方意見服務。**
評定類別
評定以網上自助方式進行,分為兩個階段:首次評定及監督評定。監督評定將於完成首次評定後的一年後進行。兩個階段皆為必須完成。
計劃的局限
- 本計劃是為特定合作銀行而設的綠色評定服務。若非由合作銀行所轉介的機構,不能於此平台進行申請。
- 作為中小企參與綠色金融的第一步,本計劃並非以全面兼容《綠色貸款原則》或其他參考文獻為目標而制定,而是以讓中小企亦能輕鬆參與貸款的綠色評定,從而達至普及綠色貸款為目標。滿足計劃要求並不代表貸款完全符合《綠色貸款原則》或本計劃的其他參考文獻。
- 評定聲明旨在根據申請者於自我評估提交時提供給本局的信息,就貸款能否滿足計劃要求提供確認。一旦申請者的貸款或自我評估信息有任何改變,或並非真實、準確及完全,評定聲明亦會同時失效。
- 評定聲明由本局根據該計劃手冊的計劃要求發出,不能也不包含任何投資或借貸建議。
- 本評定程序為審閱自我評估信息的完整性,並不包括與申請者的員工進行面談、現場審核或其他測試來檢查申請者提供信息的準確性。所收集信息的準確性、全面性和可信賴性屬於申請者的責任。申請者具有完全責任證明其遵守在合規聲明中的承諾,並對其執行和監控負責。本局不會亦不具有責任為申請者是否履行其承諾、提供的信息是否屬實、準確及完全進行任何盡職調查、核查及確認。





